两岸妈祖宫庙“云”祈年:冀交流之路越走越宽******
中新社福建宁德1月23日电 (记者 叶茂)1月23日,农历正月初二,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山天后行宫携手台湾嘉义新港奉天宫、新北板桥慈惠宫,举办癸卯年新春祈年大典活动,两岸妈祖信众“云端”同祝福、共祈年。
活动现场,迎春祈年大典按照“祭天”“纳福”“祭典”传统习俗进行,其中妈祖祭典按照迎神、读祈告文、行三献礼、送神等传统礼仪依序展开,信众统一着装,身披绶带,虔诚祈福。
嘉义新港奉天宫董事长何达煌在连线中说,妈祖是两岸同胞共同敬仰的“海上和平女神”,是维系两岸同胞感情的心灵纽带。“两岸同根同源,因为有妈祖,我们越走越亲。”
作为妈祖信俗的重要传播地,霞浦松山天后行宫是大陆现存历史悠久、规格较高的祭祀海神庙宇,距今已有千年历史。据考证,这是继湄洲妈祖祖庙之后的第一个妈祖行宫,故有“妈祖行宫之尊”的美誉,是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、宁德市对台交流基地。
近年来,霞浦松山天后行宫开展了30多次两岸妈祖文化交流活动,先后与百余家台湾妈祖宫庙和机构建立常年联系,对台交流活跃。
“妈祖文化在密切两岸民众感情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,有着重要作用。”霞浦县松山天后行宫董事会秘书长陈杰表示,希望通过妈祖文化,两岸民间交往愈发热络,两岸交流之路越走越宽。(完)
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******
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,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、急用药,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。相比线下售药,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,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,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,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。近年来,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、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,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。
12月1日,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从规定“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”,到指出“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,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、可靠,并实行实名制”,再到强调“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,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、处方审核、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”,《办法》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,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,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《办法》落到实处,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,严查违法行为,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。
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。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、数量庞大,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,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。《办法》规定,“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”“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、电子交易等记录”。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,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,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“牛鼻子”。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,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、可追溯,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。
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、从紧管理。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: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,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;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,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,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。《办法》规定,“处方药销售前,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,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”;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“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,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”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,遵循经营监管“线上线下一致性”原则,加强处方审核,严厉打击伪造处方、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。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,进驻的药店多、药品销量大,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。《办法》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药学技术人员,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、处方审核、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,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,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。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,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,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,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。
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。《办法》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,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。监管部门须坚持“以网管网”,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,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,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厉查处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、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,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行业自律。统筹协作、共管共治,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,让网络购药更安全、更便捷。
申少铁